6月的一天,年过40的王某怀着忐忑的心情前往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向检察官讲述了一场近20年的虚假婚姻故事。
2006年,张某立以伪造的身份信息“张某”,与王某在阳泉市城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之后,张某立一直使用“张某”虚假身份信息生活,直到2017年才改回真实身份信息。婚后,王某长期遭受张某立的威胁、殴打,不敢反抗。2017年,王某得知事情真相。因张某的虚假身份信息,两人无法离婚,王某多次要求民政部门撤销婚姻登记,但是一直未果,又因超过诉讼时效无法诉讼解决,走投无路之际,王某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为尽快解决申请人难题,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立即对王某进行询问,并审查了案件材料。检察官发现,张某立户籍地为河南,已于2023年12月1日在河南老家上户,户主为张某立母亲,户口本中有张某立本人户口页,还有一页为户主儿媳姚某玲。难道张某立在河南结婚了?张某立是否涉嫌重婚?
检察官意识到该案可能涉及刑事案件,张某立可能构成重婚罪。城区检察院告知王某案件情况,并协助其向公安机关报案。因张某立户籍地为河南,且本人已返回河南老家,公安机关克服困难,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查证张某立与姚某玲于2004年经法院判决离婚,2006年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与王某办理结婚登记,张某立不存在重婚行为。
排除了张某立重婚的可能性后,承办检察官多次与民政部门负责婚姻登记工作的相关负责人沟通案情,并从山西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中调取了“张某”与王某结婚登记情况。8月2日上午,城区检察院组织案件申请人王某、民政部门召开公开简易听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案件证据、法律依据以及听证议题。案件申请人、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发表了意见,与会人员开展了热烈讨论,最后达成撤销婚姻登记并对张某立进行惩戒的一致意见。
8月7日,城区检察院依据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撤销“张某”与王某的婚姻登记,并将张某立列入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8月22日,民政部门在完成整改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回复。至此,一场近20年的虚假婚姻被撤销了,王某终于恢复了自由。
本报记者孔维佳 通讯员李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