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狄红生)近日,临汾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初评督导工作。
今年以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已被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高度重视,坚持周调度、月汇报,制定了初评督导方案,切实推进创建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
此次初评督导,抽选了市、县、司法所三级精干力量组成4个督导组分赴17个县。在督导初评过程中,发掘创建典型,总结创建经验。通过市局指导、县局协调、司法所履职三级联动共建,集中精力攻坚克难,全面提升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督导组严格对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6大建设要求、30条标准、72条验收细则,逐项查找问题,按照“一所一策”,针对性给出指导意见,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确保问题找得准、指导意见准、整改落实准。
据了解,临汾市司法局将围绕初评督导发现的问题组织各县进行整改落实“回头看”,同时加强宣传,为全系统形成比学赶超、争创“枫桥式”司法所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