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雪 通讯员刘玉洁)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巡河制度,推进河道综合治理,今年以来,中阳县“河长+检察长+河流警长”联合开展巡河护河行动。
巡河组对南川河、北川河河道中阳段进行了全线巡查,发现南川河暖泉镇关上村下游下会段和石宝庄段河道内违章修建过水桥,存在汛期如遇强降雨或洪水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隐患,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围绕上述问题,县委常委、县长、南川河总河长孙燕飞签署2024第一号河长令,要求对南川河暖泉镇关上村下会段和石宝庄段河道内违章过水桥涵进行拆除。
7月29日,在中阳县河长办组织下,县人民检察院、暖泉镇政府、县水利局共同完成对南川河暖泉镇关上村下游下会段和石宝庄段河道内违章修建过水桥涵拆除工作。
中阳县检察院以此为契机,围绕河道随意倾倒垃圾、过水桥建设不规范以及违规拦截河道等问题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相关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阳县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要求积极履职,限期查处类似问题,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是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河流警长”工作机制的重要任务。据悉,中阳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河湖巡查、检查,与行政机关同向发力,持续推进河湖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形成河湖监管保护合力,以最严密法律手段保障河湖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