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综合

山西法官培训学院成功举办地方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培训班

  本报讯 近日,辽宁高院、青海高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联合委托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地方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培训班在山西法官培训学院成功举办。来自三省从事环境资源审判的业务骨干共180余人参加培训。
  国家法官学院民商事审判教研部郑悦迪,在动员仪式上向参训学员详细介绍了国家法官学院民商事教研部针对辽宁、青海两省法院和呼铁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精心安排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计;希望参与培训的所有学员要珍惜这次培训机会,面对面学习交流,促推业务能力和素养同步提升,力争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要求全体参训学员积极配合山西分院工作人员共同做好培训管理工作,把业务培训和遵守纪律统一起来,以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品格对外展示法院干警良好形象。
  此次培训特邀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琼,国家法官学院三级教授王立等专家学者,围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课程,着力引导学员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队伍素能。同时,培训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理论与实务、环境侵权责任纠纷、依法审理气候变化案件服务保障双碳目标实现、环境公益诉讼的中国模式、环境资源指导性案例解读与写作、新时代的法治文本范式等内容,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二级高级法官贾清林等专家现场授课,有效提升了学员的专业素养。(刘涛 董伟杰)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4-10-09期

  • 第2024-09-30期

  • 第2024-09-27期

  • 第2024-09-26期

  • 第2024-09-25期

  • 第2024-09-24期

  • 第2024-09-23期

  • 第2024-09-20期

  • 第2024-09-19期

  • 第2024-09-13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