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兵,现任武乡县公证处公证员。从事公证工作30余年来,他兢兢业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当事人的好评。
武乡县某煤矿采空区搬迁安置房的建设中,由于建筑方跑路致使该工程搁置。镇政府、村委会为了尽快让村民搬迁向公证处求助,李小兵建议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后来,他带领工作人员连续工作四五日,针对搬迁安置房的实际情况办理了证据保全公证,使该搬迁安置房的建设顺利进行,为村民早日进驻安置房提供了公证法律服务。还有一次,当事人申请办理药材种植证据保全公证时,李小兵带领公证处工作人员到现场后发现,现场状况不能体现客观情况无法保全,他当场给当事人解释清楚后,拒绝了办理证据保全公证。
多年来,李小兵严于律己,严谨对待工作,让办事群众竖起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