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部会同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开展“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聚焦老年人群体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重点关注高龄、失能、困难、残疾等问题,推出6个方面的措施,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同时,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中心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用法治之力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向老年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的法律服务,详细讲解了什么是法律援助和申请法律援助的途径及方式,现场解答老年人关注的婚姻家庭、子女赡养、财产继承等方面的问题,赢得了广大老年人称赞。
据悉,我省各级法律援助中心针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接受社会救助、司法救助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预约办、上门办、一次办服务,打通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我省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聚焦老年人法律服务需求,不断优化适老服务机制,用心用情、精准服务,着力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法律问题,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