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

为消除网络售药隐患“开良方”

平遥县检察院“以点带面”督促医药领域规范经营

  本报讯(记者袁慧芳 王雪 通讯员霍海燕)近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打开美团、饿了么平台对问题药品网络销售药店进行“回头看”时,发现“相关药店已突出显示风险警示、依法展示配备的药师……”经过监督,问题药品网络销售药店已全部整改完毕。
  如今,远程下单、送药上门,互联网平台让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快速获取药物,同时药品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为全面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维护群众用药安全,今年3月,平遥县检察院开展“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检察人员依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和美团、饿了么平台快速筛查功能,构建了以第三方平台网络销售药品的药店基本信息数据库,通过平台逐一检索各个药店执行《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及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等相关规定的情况。筛查发现,24家药店不同程度存在未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区分、未突出显示风险警示提示等处方药信息展示不规范的问题,部分药店还存在未依法展示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等信息、未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公开相应信息等问题,存在互联网药品销售安全隐患,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遂决定予以立案。
  4月7日,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对辖区内药品销售企业的网络销售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侵害群众利益的安全隐患,加强宣传《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药品网络销售安全法治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行动,并出台《药品网络监管工作方案》,对县域内60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开展全面排查,责令未依法突出显示风险警示提示信息的8家药店、未依法展示执业药师证照等信息的15家药店限期整改,督促不符合网络销售处方药规定的5家企业将网络平台的处方药全部下架。此外,行政机关通过微信公众号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进行普及宣传,有效推动药店网络销售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
  药品安全责任重大,平遥县检察院将不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聚焦药品行业突出的民生问题,紧盯药品网络销售领域新业态、新问题,以类案监督检察思维为引领,充分运用大数据模型提升监督质效,“以点带面”推进药品安全,有效维护药品销售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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