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交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盯“减量控大”工作要求,保持酒驾醉驾整治“不降温”“零容忍”,近日,该队查处一起“隔夜酒”违法驾驶人。 民警对一辆小型普货车驾驶人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属饮酒驾驶。王某称前一晚与朋友喝了酒便回家休息,一觉醒来开车准备前往目的地干活,谁知遇到交警被查获。民警依法对王某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同时提示,“睡醒”不等于“酒醒”,酒精检测不看时间看含量,望驾驶人警惕“隔夜酒”。(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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