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左云县张家场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在解决民间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努力为村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近日,调委会积极介入,联合张家场司法所工作人员成功调解一起纠纷。
张家场乡曹村村民韩某与张家场村村民胡某因二轮电动车撞人损害赔偿事宜引发纠纷,申请张家场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接到申请后,调委会迅速介入,在张家场司法所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员、咨询员充分听取了当事人意见,对事件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调查,并现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经过耐心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韩某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同意胡某儿子提出的赔偿请求。在支付胡某治疗费的基础上,现场一次性赔付5000元作为胡某后续的治疗和休养费用。双方现场签订调解协议,承诺纠纷已经调解解决,保证信守承诺,就此事互不纠缠,也不再起诉。 (白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