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庞瑞波)文物保护功在当下,利在千秋。近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拆除县内白云寺保护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恢复古寺原始风貌。
白云寺坐落于平遥县宝峰山,相传创建于唐,重修于明嘉靖十六年(1537年),后经过9次增补维修,共有殿宇60间,2013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今年8月,平遥县检察院在开展“守护千年时光”文物保护专项行动中,发现白云寺保护范围内存在一处占地100余平方米的临时性彩钢结构建筑,经现场勘查、调查文物档案、走访行政机关等,了解到该临时性彩钢结构建筑已存在多年,严重影响了古寺原始风貌。该院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拆除违章建筑,并加大对县域内文物保护单位的巡查力度,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积极与当地乡政府等会商沟通,研究确定拆除方案。11月,拆除工作全面完成。为进一步确定整改效果,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整改效果进行现场查看,白云寺保护范围内违章建筑已被拆除,古寺原有风貌得到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