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堂叔侄互殴致伤,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本是亲属的当事人之间拳脚相向、大打出手?11月18日,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互殴伤害案件。本案中因一方修建房屋,工地上的石子滑落到另一方的菜地里,双方发生口角,继而大打出手,导致彼此受伤,经司法鉴定,均达到轻伤二级。经审查,双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构成故意伤害罪。
该案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多次组织调解,但未能调解成功。是直接起诉还是深入了解、化解双方矛盾就成了摆在检察官面前的一道选择题。考虑到该案系亲属之间的矛盾,应从有利于亲情修复的社会效果着力,检察官选择直面问题、疏通堵点。
经查,案件双方当事人年龄都在60岁左右,系同村堂叔侄关系,之前就因为一起干杂活时闹过不愉快,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加之双方的性格都很要强,怕在村里“落了面子”,谁也不肯让步,于是才会因一点矛盾又一次引发冲突。为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检察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刑法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和解等多方面充分地释法说理。经过精心的调解和耐心的沟通,终于找到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使当事人打开心结,握手言和。
“检察官,我们认识到错了,愿意放下仇怨,互相谅解,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的事操心费力。”当事人向检察官说道。
目前,该案经霍州市检察院公开听证后,已依法作出处理。
李姝宇 苏龙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