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8日,汾阳市人民检察院与汾阳市司法局联合制发了《汾阳市人民检察院、汾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共享实施方案(试行)》,为检司携手共进做好社矫工作提供了指引。
社区矫正对于罪犯改造和融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实践中,信息沟通不畅、协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矫工作的有效开展。实施方案明确了目的、信息共享原则、内容、方式、监督与保障五方面的问题。依据方案,双方将共享社区矫正对象的基础信息、日常监管数据以及教育矫正进展等多方面内容。通过定期数据交换、实时信息通报等多元化方式,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完整。同时,针对信息使用与安全保障,实施方案也作出了严格规定,防止信息泄露与不当使用,切实维护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汾阳市检司双方将整合资源优势,以信息共享为契机,持续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更好地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与帮扶救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司法力量。(李长富 赵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