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作为全省文物大县,拥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98处,如何保护和利用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历史文物,更好地传承丰富的文化资源,文旅部门应当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同配合力度,加强与相关职能单位的合作沟通力度,使得文物保护不在一家兜圈空转,而是全社会齐抓共管。”近日,一份由襄汾县人民检察院精心起草的检察建议发往县文旅局。
“该份建议一改以往官话多、实招少的弊端,注重为文物保护切实找准问题、找到路径。提出了通过‘公益诉讼+行政管理’的方式,各自发挥职能优势开展同题共答,助力襄汾文物保护传承发展。”谈及该份检察建议的不同之处,襄汾县检察院检察长权建威对记者说道。
襄汾县检察院履职方式的持续改进,有赖于他们今年以来在培育检察文化、厚植法治情怀上的一系列扎实举措。该院紧紧抓住最高检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的有利契机,多头对接有关载体,务求文化建设不是“海市蜃楼”,而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助推器。
红色精神“铺底”
厚植检察文化根脉
襄汾县检察院把文化建设作为凝心铸魂的基础工程来抓,通过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把讲政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该院组织全体干警开展“铭记革命历史、传承红色精神”系列观影铸魂活动,走进襄汾县抗日战争胜利纪念馆、盘道村红色遗址等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实地观摩感受、现场专题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等方式,引导干警传承红色基因,厚植爱党爱国情怀。
同时,该院大力发展廉洁文化,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工作纪律,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
地域“宝藏”滋养
培育检察文化土壤
今年秋汛期间,襄汾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士院”受暴雨侵袭出现外墙坍塌现象。该院当即派人赶到现场调取证据、询问当地群众、获取文物档案、查阅相关资料,力求第一时间固定公益受损事实。后该院向汾城镇政府、襄汾县文化和旅游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排除险情,对受损文物进行抢救性保护。在办理个案的基础上,该院获悉汾城镇西中黄村为第一批列入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村内古建筑及不可移动文物较多,于是将该案的办案效果延伸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采取磋商或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妥善做好后续保护工作。前不久,襄汾县委办、政府办专门出台了《关于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文物保护、食药安全等重点领域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实现了检察公益诉讼为千年文物古迹提供司法保护常态化。
“我们搞文化建设没有舍近求远,而是就地取材,融合‘丁陶文化’地域特色,打造了‘丁陶古韵’文遗保护检察文化品牌,成立了文遗保护检察团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文化建设实实在在找到了抓手。”权建威说,自文遗保护检察团队成立以来,先后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灵光寺琉璃塔、陶寺关帝楼等10余处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在3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设立检察联络点;在汾城古建筑群等3处建立公益诉讼保护示范基地,以“我管”促“都管”,综合推进一体化保护大格局建设,多措并举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落到了实处。
能动履职加持
激发检察文化内涵
前不久,襄汾县发生一起犯罪嫌疑人雇佣工人开挖自来水管道,不慎将广播直埋光缆挖断的违法案件。该案导致此段光缆无法使用长达15小时49分钟。案发后,襄汾县检察院通过审查全案证据后认为,嫌疑人在开挖自来水管道时,不慎将光缆挖断,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但案发后其能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赔偿损失、协助修复被损坏的设施,犯罪情节轻微,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
为此,襄汾县检察院依法予以公开听证。经过评议讨论,听证员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检察官结合案件对现场村民开展了光缆知识宣传,同时就办案中发现的广电设施维护管理漏洞向有关单位公开宣告送达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有关单位对缺失的标石进行增补,对编号文字不清的标石重新喷漆描字,并加强了路由探测和重点巡回,完善了光缆施工管理规范。
权建威告诉记者,检察文化建设的关键在于传播力和影响力,只有不断讲好新时代检察履职故事,才能树立基层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今年以来,他们一方面充分激发检察建议的刚性作用,使其震慑力和教育力不断提升,另一方面则加大监督履职力度,以一案办理促成全局的面貌的整体改观。依法办理的一起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和一起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案件分别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同时,他们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网络安全、防电信网络诈骗、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等普法宣传,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普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释法说理,着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襄汾县检察院因此连续10年保持“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殊荣,2名检察官被授予“山西省检察机关业务能手”称号,2名检察官助理被临汾市检察院授予嘉奖,1名检察官助理被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
本报记者杨锐 狄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