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高效的司法服务,不仅为企业节省了宝贵时间,也为企业营造了稳定的营商发展环境。你们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悉心守护,尽显司法为民宗旨,让我们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近日,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西属巴法庭收到了一封来自广东的感谢信。信中言辞恳切,字里行间饱含着对干警勤勉尽责办案的认可与褒扬。
事情还得从10年前说起,2014年,原告广东某公司中标吕梁某采购招标项目,并先后签订两份工程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广东某公司依约履行合同义务,设备已投入使用多年,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已届满,但对方却仍有77.65万元的质保金尚未支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东某公司将诉状递至离石法院。
收到案卷后,承办法官仔细研读了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同时考虑到原告远在广东,往返一趟极不方便,秉持着一次性、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理念,于是联系双方当事人提前梳理本案的争议焦点,争取一次开庭便能妥善解决此案。
在庭前沟通争议焦点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广东某公司一直以来为被告方提供相关设备和技术服务,且双方之间原本维系着颇为友好的合作关系。鉴于此,承办法官本着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庭审当日,再次对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并释明相关法律法规。随后,承办法官有条不紊地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展开调解。对双方争议不大的地方,承办法官耐心引导双方进行沟通,逐步缩小分歧;对僵持不下、争议激烈的关键节点,承办法官则审时度势地提出合理且可行的解决方案与建议,全力协助双方寻求利益的平衡点。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历经多轮深入的协商与探讨,最终达成了共识。
当调解工作接近尾声时,已时至中午,了解到原告方下午要返回广东,审判团队当即决定中午加班加点制作调解书,并即刻进行当面送达。
在调解顺利完成后的短短3日内,被告便依约将相关款项悉数履行到位,至此,本案圆满收官。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离石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不懈地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积极推进涉企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全力推动涉企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向成本更低、效果更好、效率更高的方向稳步迈进,服务保障各类企业健康发展,不断增强群众在商事审判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报记者王文博 通讯员赵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