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综改示范区法院邀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本报讯(通讯员吴凡)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法院加强审判监督、提高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法、检两院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12月25日,太原铁路运输法院(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迪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堂堂列席会议。
  此次会议研究讨论一起已判决未执行案件,并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展深入探讨,旨在加强检法两院在执行领域的协作联系,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
  王迪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参与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人民法院接受法律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办案质量、统一法律适用的重要途径,有助于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今后将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强大合力。不断加强法检两院在执行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共同维护法律尊严与司法权威,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张堂堂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途径。检察机关将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针对执行的相关问题,将与法院保持密切沟通协调,精准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检法两院应持续深化沟通,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协作机制,通过联合开展业务培训、典型案例研讨、工作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共同推动执行工作朝着规范化、法治化方向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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