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让爱无“碍”

——侯马市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守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近日,青春主题电影《小小的我》正在热映。影片中,患有脑瘫的主人公刘春和在乘坐公交时遭遇司机歧视的情节,引发了社会对残疾人无障碍需求的热烈讨论。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成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新增法定领域。检察机关如何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满足特定群体的无障碍需求?
  2024年6月底,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受邀参加侯马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的“公益护残、检察同行”征求意见座谈会。会上,有代表提出,残疾人就医体验较差。会后,检察官立即前往相关医院调查,发现医院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距离大门较远,且停车位地面未涂有轮椅通道线和无障碍标志;门诊楼挂号、收费、取药处未设置低位服务台和窗口;医院轮椅由第三方智能共享陪护平台提供,可用免费时长为30分钟,超出免费时长后按单价3.00元/半小时收费;医院无障碍卫生间门的通行净宽度约600毫米,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
  2024年7月,侯马市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医院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医院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规范建设和维护管理,保障无障碍设施功能正常和使用安全,为广大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就医提供方便、安全的空间,创造平等、和谐的就医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对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于同年8月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指导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梳理出医疗卫生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关键点供其改进。
  文件下发后,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大了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投入。相关医院在门诊楼附近增设了3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和2个无障碍坡道;在门诊楼各层公共卫生间设置8个无障碍卫生间,门的通行净宽度扩大到850毫米,同时加装了安全抓杆,张贴了残疾人标识;在门诊楼医保窗口旁设置了残疾人低位服务窗口,张贴了“残疾人优先”的提示;在门诊服务台旁增设3台免费轮椅,并约谈第三方平台降低了共享轮椅的收费标准,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在门诊大厅设置文字显示器,优先为残疾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等。其余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也在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和坡道、无障碍卫生间、残疾人低位服务台等方面取得一定的建设成果。同时,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投入的基础上,还明确专人负责各项无障碍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维护,保障其顺利发挥作用。
  医疗卫生机构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仅可以提升特定群体的就医体验,还可以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医院的公共服务水平,是惠及民生的重要工程。侯马市检察院通过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残疾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指导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造福一方”的社会效果,切实以公益诉讼之名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让爱无“碍”传递。

本报记者狄红生 通讯员任育瑶 杨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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