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命重在担当,奋斗创造未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干字当头、砥砺奋进,求真务实、担当作为,努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2024 全省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新进步
省检察院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山西检察实践,切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2.9万余件。
为大局服务,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8429人、起诉36140人。严惩盗抢骗、制毒贩毒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养老诈骗、医保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刑事犯罪,批捕6953人、起诉8956人。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办理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领域犯罪案件89件。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制定并落实31项护企举措。纠正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违法案件80件。清理涉企刑事“挂案”329件,起诉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犯罪187人。
全力维护金融安全。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92人、起诉575人。高质量办理了“和合系”等一批重点案件。
着力保护新质生产力。出台知识产权高质效办案工作规范,推动“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一体履职,办理知识产权案件460件,4项工作写入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部署开展“护航三晋品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持续推进网络空间清朗治理。起诉利用网络实施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76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048人。依法严惩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834人、起诉738人。
积极守护中华文脉。起诉盗掘、倒卖、损毁、走私文物犯罪85人,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9件。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云冈石窟保护,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指导性案例。
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1179人、起诉1036人。制定《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行贿犯罪案件办理程序。
宽严相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对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认罪赔偿以及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等依法不批捕3699人、不起诉5906人。加强办案规范化建设,让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更加规范。
为人民司法,着力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为民实事
更高水平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办理各类民生案件1万余件,14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常态化参与治理欠薪专项活动,支持起诉969件。加强对社会保险检察监督。
倾力保护三晋大地美丽家园。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89件353人,起诉278件596人,依法追偿生态修复费1592.8万元。部署开展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活动。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
用心守护人民群众身边安全。依法严惩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批捕112人、起诉342人。协同省应急厅等6家行政机关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81件。
携手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188人、起诉1601人。协同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联合法院、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封存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与省妇联、省委社会工作部等9部门联合推进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全省检察机关434名“爱心妈妈”结对帮扶。
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严惩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犯罪,起诉604件,办理婚姻家庭类支持起诉案件118件。朔州市朔城区检察院通过办案督促公安机关出台规范处置家暴警情规定,激活了家庭暴力告诫书制度。
“如我在诉”解决群众诉求。办理各类群众信访18890件。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山西检察版本——“晋心和”,以和解方式化解涉民生司法纠纷案件118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20件,救助2173人,发放救助金1749.5万余元。
为法治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优化刑事检察监督。依法监督立案1396件、撤案1471件,纠正漏捕、漏诉1415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35件,改判、发回重审136件。持续加大“减假暂”监督力度,着力纠正“该减不减、该放不放”等问题,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8599件,提出监督意见1153件,采纳率为99.9%。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积极构建省、市级检察院侧重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基层检察院侧重民事审判、执行和调解活动监督工作新格局。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80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8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6件。持续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套路贷”“恶意债权人”、金融领域“逃废债”等虚假诉讼犯罪,起诉51件。加强执行监督,受理588件,提出监督意见527件。
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对法院立案不当、适用审判程序错误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68件。对执行违法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81件。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向有关单位提出应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3701人。
实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全年共办案4918件,其中17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耕地占用税清缴、骗取医保基金、养老金违法续发、套刷医保卡、临时用地到期未复垦、侵占污染河道等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立案251件。
依法稳慎推进检察侦查工作。省、市两级检察院全部设立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机构。出台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办理规范。加大办案力度,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63人。
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建立“京津冀+晋蒙”检察机关数字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我省12个法律监督模型被最高检发布推广。积极推进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和应用,实现了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到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的全流程网上监督。
强化自身建设,大力锻造新时代山西检察铁军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年向最高检和省委及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案件、重大事项、重要工作192件次,推动构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机制。
全面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加强检察业务培训,组织各类业务培训、业务竞赛16个班次,培训1585人次。
持之以恒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制定实施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实施意见,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让检察官不再为数据所累、被考核所困。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出台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正负面清单和直接办案十项规定,全年各级院领导办案21381件。严肃开展追责惩戒工作,查处违反检察办案纪律6人,对2019年以来评查为不合格的17件案件进行责任倒查。
坚持不懈抓实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从严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各项检规禁令。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2025 为全方位转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一体践行“十一个坚持”,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扣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严格依法履职,以实际行动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主动融入和服务大局,为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检察服务。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积极参与更高水平平安山西建设,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深入推进网络依法治理,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促进社会大局稳定。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从严打击金融犯罪,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高质量法律监督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重点加强对生效裁判监督。健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规范体系,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构建科学完备的高质效办案规范体系,与时俱进完善全链条责任体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持续优化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健全完善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建立健全宏观业务质效分析、共性业务指导、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等制度机制,促推高质效办案。着力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重点环节制约监督机制,强化刑事申诉等案件反向审视,规范检察听证,深化检务公开,确保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以改革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坚持人才强检战略,持续强化检察队伍作风素能,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应用,提升检察机关整体法律监督能力。
本报记者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