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蓄水养鱼”盘活资源

——长治市潞州法院用心用法助企业重整重生

  这是一次峰回路转之举,也是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盘活存量资源、护航企业发展中的一次重要实践——日前,潞州法院高新区人民法庭召开长治市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企业遇困境

  长治市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是一家承担固废处理和垃圾分类等社会责任的混合型有限公司。由于负债率高、运作成本高、风险控制点多等不利因素,公司逐渐陷入困境,无法清偿到期债务。2024年10月,该公司向潞州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在案件审查阶段,审判长王建宏带领高新区法庭干警多次深入企业实地调研,发现该公司虽面临困境,但具有显著的重整价值:公司拥有长治市供销社系统的网络运作体系优势,上万平方米再生资源现代化产业园区,塑料加工配套设施设备,以及3000平方米的市级再生资源体系指挥中心办公条件。合议庭认为,这些资源既是公司重生的希望,也是长治市再生资源网络建设的重要支撑。基于此,潞州法院于2024年11月依法裁定受理了该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

司法有温度

  合议庭按程序在高新区人民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判长王建宏、审判员梁丽和栗艳鹏出席会议,清算组成员、第三方审计评估机构代表等到场参会,其他债权人以线上方式参会。会议高票通过了多项关键议案,基本疏通企业脱困的堵点,为后续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重整程序的推进,也为债权人和股东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通过集中处理债权债务,债权人能够获得更高效的清偿方案,避免了因企业破产清算带来的巨大损失。而股东则有望通过重整恢复企业的市场活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多赢是目的

  此次破产重整的意义远不止于企业的重生,不仅有助于盘活企业存量资源“蓄水养鱼”,还能为关联的执行积案提供清零方案,集中处理债权债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通过重整,企业有望引入第三方投资,盘活闲置资产,提升运营效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不仅符合中央关于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的政策精神,也为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盘活存量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双赢多赢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通过此次破产重整案件的办理,展现了司法机关在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为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贡献了司法力量。

  本报记者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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