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这些牛肉是从哪里进货?是否经过检验检疫?”春节前夕,大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郝晶晶对该院办理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一案跟进监督时,询问经营肉类产品的摊贩。
2024年12月25日,该院受理了一起以马肉冒充驴肉进行销售的食品犯罪案件,考虑到嫌疑人犯罪数额较小,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主动上缴违法所得,社会危害性较小,确无刑事处罚必要,拟对其进行相对不起诉处理。今年1月15日,在公开听证会上,经过充分讨论,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做相对不起诉处理。在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检察机关通过刑行反向衔接,由行政检察部门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梁某某进行行政处罚。
适逢春节,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大宁县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依法跟进,全过程监督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大宁县检察院将紧盯民生领域,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曹华平 贺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