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孔窑洞年久失修,土坯院墙严重坍塌,院落杂草丛生,早已无人居住。
在一起民事案件的庭审中,上诉人出示1986年的“地契”,被上诉人持有1968年的“地契”,看着两张毛笔书写的毛边纸契约,补偿方案如何确定?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的法官也犯起了愁。考虑到被上诉人父亲已去世20多年,1986年的契约是否真实有效,速裁团队决定入村走访,实地了解,到了村里,才发现走访有难度。
“30多年前的事儿,记不清了呀。”
“我和他不是一个队的,不太了解。”
“他活着的话快100岁了,同龄人大多都不在世了,你们问不到啥,快回去吧。”
寒冷的风呼呼地吹着,两个小时过去了,办案团队还没打听到当年的事儿,但一心想着“先进农家门,再敲小法槌”的工作理念,他们互相鼓劲,决定继续走访。功夫不负有心人,办案团队终于找到了一位了解当年情况的老人。
老人讲述,被上诉人的父亲与上诉人早些年关系较好,上诉人是村民委员会主任,被上诉人的父亲是会计,一起工作多年,而且上诉人家中孩子较多没有居住的地方,只能借住于村里的庙中。出于邻里互助,被上诉人的父亲让上诉人一家住到了本案诉争的窑洞中。考虑到双方多年前的情分,承办法官决定先理顺情绪再化解矛盾。
通过3个小时的“背对背”调解,从最初的“我不愿意调解,法院判吧”到“再协商不成,这补偿款我们捐给慈善机构”再到“就按这个方案,我签字”,双方的矛盾隔阂逐渐“破冰”,对立情绪一步步消融。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句“法官,谢谢你们”,温暖了这个冬日……
这时,夜幕降临,窗外华灯初上。
本报记者杨瑾 通讯员冯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