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起来了!”一声声喊叫瞬间打破了村子的宁静。前不久,长治市潞城区某村村民张某龙与张某斌因房屋滴水问题产生矛盾。在一轮轮争吵中,双方矛盾不断恶化,最终张某龙情绪彻底失控,冲动地拿起铁锹朝着张某斌肩膀击打了两下,致使其受伤。
事发之后,张某斌报警,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张某龙作出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然而,这一行政处罚并未从根本上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张某斌因身体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等损失,仍未能得到妥善处理。随着时间推移,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越发尖锐,于是张某斌将张某龙诉至潞城区人民法院,坚信法律能够为自己撑腰并获得合理的赔偿。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负责此案的崔龚庆法官心里十分清楚,单纯的判决或许能够解决当下的赔偿问题,但却难以修复已然破裂的邻里关系,也无法彻底化解双方的矛盾。于是,崔龚庆给双方留出时间倾诉苦衷,耐心地倾听着他们的诉求和委屈,为双方仔细分析利弊。
对于张某龙,崔龚庆言辞严肃地指出其冲动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不仅给他人的身体造成了伤害,自己还面临着法律的制裁和经济赔偿,同时也亲手破坏了多年的邻里情谊。
对于张某斌,崔龚庆也不厌其烦地耐心劝解,希望他能够从长远的角度思考,秉持以和为贵的原则,给彼此一个修复关系的契机。
经过持续不断地寻找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崔龚庆结合类似案例,向双方详细解释法律规定和可能的判决结果,让双方充分明白理性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在他苦口婆心的调解之下,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张某龙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愿意赔偿张某斌4000元,以弥补其所造成的损失,张某斌也接受了这一赔偿方案,愿意放下过往成见。
本报记者杨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