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随意出借银行卡?

当心沦为犯罪“工具人”!

  “不缴纳任何费用,只需提供银行卡包装流水,便可免费领168万元扶贫款。”面对这样的诱惑,你会心动吗?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其实是犯罪分子精心设下的“洗钱”骗局。近日,经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小华(化名)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4年10月,小华在QQ邮箱看到扶贫款下发的通知后,通过邮箱内链接下载了丝瓜App。App内自称扶贫工作人员的小壮(化名)告知小华可申请168万元扶贫款,但需通过“包装流水”提升下款资质才能提现。于是,小华提供了自己的银行账号。其账户收到2万余元被骗款后,按照对方指示取现并转存到指定账户。当其再次提供另一张银行卡准备接收被骗资金时,被民警电话制止。
  经查,小华在2024年9月就曾因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被某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此次虽有疑虑,担心对方利用其账户违法犯罪,但想到巨额“扶贫款”,还是铤而走险。经审查,小华明知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提供银行账号并帮助转移犯罪所得,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检察官提醒:
  国家福利政策有正规申请渠道和流程,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证信息真实性。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非官方、私下联系的领取方式。此外,面对利益诱惑时,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轻易出借或出售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账户等,避免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本报记者王文博 通讯员高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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