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发现无人看管的钢筋就动了歪心思,多次盗窃并售卖获利,最终落得个被拘役的下场。近日,新绛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刑罚。
2023年11月,被告人王某在路过某建筑工地时,发现工地内堆放的钢筋无人看管。面对这些看似“唾手可得”的财物,王某心生贪念,决定铤而走险。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他分4次潜入工地,将钢筋盗走并售卖至附近的废品回收站,从中非法获利。经鉴定,王某盗窃的钢筋总价值为1000余元。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王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罪。王某的盗窃行为不仅侵害了工地的财产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共秩序。
新绛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尽管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这并不能掩盖其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最终,新绛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通讯员杜乃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