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大家别急,我们坐下来慢慢谈”

  “谢谢你啊法官,多亏你们我才能这么顺利拿到赔偿金。”近日,在五寨县人民法院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现场,原告芦某某激动地握着承办法官的手道谢。
  说起这起案件,要追溯到去年7月的某天。当天,芦某某在被告许某某经营的游乐场所驾驶玩具车游玩时,不幸发生翻车事故导致受伤。事后,芦某某在五寨县第一人民医院及朔州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医疗费用合计9328.19元。出院后,芦某某多次与许某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因赔偿金额和责任划分等问题产生分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芦某某一纸诉状将许某某告上了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这起纠纷虽然金额不大,但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情感认同。为了妥善解决纠纷,决定采用调解的方式,邀请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坐下来好好聊一聊。
  “我那天就是图个开心,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现在腿还疼着呢,这些医疗费总得有人承担吧。你们游乐场就是未能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我要求赔偿不合理吗?”芦某某情绪激动地说道。
  “芦先生受伤后,我们也第一时间进行了救助,并协助他前往医院。我们不是推卸责任,但玩具车本身没有质量问题,是芦先生自己操作不当导致的翻车。我们愿意承担一部分费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理补偿,但考虑到游乐场的经营状况和这次事故的具体原因,我希望赔偿金额能有一个合理的范围。”许某某也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大家别急,我们坐下来慢慢谈。芦先生受伤是事实,确实需要治疗和休息;而许先生作为游乐场所的经营者,确实有义务保障游客的安全。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承办法官开始逐一询问双方对赔偿金额、责任划分等方面的具体想法,并一一进行解答和疏导。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开始放下成见,尝试从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
  “我们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只要赔偿合理,我们就接受。”芦某某首先表态。
  “我们也愿意承担一定的责任,今后游乐场也将加强安全管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许某某也说道。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同意以许某某给付芦某某5000元赔偿金的方式解决该纠纷,并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通讯员刘紫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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