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下载过国家反诈中心App,是否熟悉其中的案例?”
“你是否认真浏览过身边的反诈海报,对其内容是否有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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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无孔不入,相关衍生犯罪“与时俱进”。近日,记者聚焦反诈防诈要点,展开街访,发现针对上述问题以及相关部门三令五申强调的诈骗套路,鲜少有人能得满分。
为进一步助力读者守好钱袋子、行好人生路,记者先后走进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鼓楼派出所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多角度探寻了电信网络诈骗的“毒”与“害”,并记录下反诈防诈的关键点……
诈骗方式花样百出
鼓楼派出所里,一本《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精选案例汇编》吸引了记者的目光,里面单是多发诈骗类型就罗列了11种。
“你想找工作,可能就会弹出‘高薪刷单’;你想赚大钱,可能就会搜到‘投资导师’;你想谈恋爱,可能就会遇到‘同城好友’……”民警张月辰宇介绍道。大数据时代,群众的喜好和关注点通常会网上“留痕”,一不留神就可能掉进诈骗陷阱。
2023年12月,刘先生在短视频中看到一位“资深股票分析师”,感觉对方很专业,便主动加入粉丝群。经过几轮“经验交流”“信息分享”后,刘先生对其深信不疑,在对方诱导下先后被骗400余万元。
2024年初,王先生突然被“老板”(微信头像和其老板一致)拉入一个微信群,要求他用公款向某银行卡转入45万元往来款。转款后,王先生发现对方微信号同老板常用账号有出入,当即打电话核实,发现被骗。
2024年2月,杨大娘接到一个“保险公司职员”的视频通话,并被告知有一项服务如不及时取消,将每月扣费800元。情急之下,杨大娘在对方的指引下进行多笔转账,共计被骗42万元。
除了上述虚假投资理财类、冒充领导类、冒充客服类3类套路,案例汇编里还详述了刷单返利、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虚假购物或服务类、虚假征信、虚假贷款代办信用卡、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冒充军警购物、虚假婚恋交友8大诈骗类型。
“每一类案例的背后,都是被害人道不尽的‘伤心史’,希望大家能多关注警方公布的典型案例,避免悲剧发生。”张月辰宇感慨道。
对症下药“悬崖勒马”
电信网络诈骗给被害人带来的灾难不可估量,但总有人深陷泥淖不能自拔,甚至对公安机关的劝阻置之不理。
“从我们的反诈防诈经验来看,虚假投资理财(杀猪盘)类和冒充法检公及政府机关类的诈骗犯罪中,警醒受害人的难度较大。”张月辰宇回忆道。
虚假投资理财(杀猪盘)类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经历了一段“甜蜜的感情”。出于“信任”,被害人在犯罪嫌疑人的指引下,自愿从事“利用平台漏洞”进行投资理财的违法行为。导致被害人面临公安机关劝阻时,既担忧婚恋隐私暴露又害怕违法投资被捕,从而出现隐瞒实情、躲避劝阻的情况。
而冒充法检公及政府机关类诈骗,更是利用被害人怕被通缉、趋利避害的心理逐步下套。被害人一旦上套,便会完全听从于犯罪分子的指挥设置呼叫转移、购买新手机、办理新电话卡、寻找隐秘场所……想方设法躲避公安机关和亲友的寻找。
“不管警醒被害人的难度有多大,我们都会‘对症治疗’,直至其悬崖勒马。”张月辰宇坚定地说。
关联犯罪发人深省
“近年来,作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关联犯罪,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隐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呈现出多发高发态势,其中帮信罪形势更为严峻。”省高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杨力说道。
何为帮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3年,被告人赵某根据“上线”安排,通过两部手机同时“免提”,帮助境外诈骗分子远程套路被害人。致使两名被害人共计被骗30余万元,赵某获利3007元。
“诈骗团伙向境外转移的趋势,催生出了这种被称为‘手机口’的新兴话务通道。”杨力说道,并就近年电诈帮信罪的特点进行了归纳——案件类型以“两卡”案件为主,多为向上游犯罪提供转移支付、套现、取现工具;犯罪行为人呈现低龄化、低学历、低收入趋势,且初犯人员占比较高;犯罪链条化、层级化明显,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黑灰产业链日渐成熟;犯罪手段、方式不断智能化,已发展到通过提供社交类账户、批量注册软件、利用非法通讯软件等方式实施犯罪。
何为掩隐罪?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掩隐罪的增长态势仅次于帮信罪,甚至有人利欲熏心,不仅利用职务之便明知故犯,还拉着‘自己人’一起下水。”杨力说。
比如,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间,身为银行职员的周某明知他人通过电信网络实施犯罪,仍指使亲友提供个人银行账户收取非法资金,通过买卖虚拟币的方式转移犯罪款额,非法获利20余万元。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帮助犯罪,终是“获利”一时,贻害无穷。
“轻松赚钱”暗藏陷阱
电信网络诈骗是不折不扣的“双刃剑”,它让被害人遭遇损失财产、精神崩溃、家庭破碎等惨剧,也让被告人自食恶果、惨淡收场。
前述“帮信”的赵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3007元。“掩隐”的周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没收犯罪所得。
除了面临刑事处罚,加入犯罪团伙还可能遭受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强奸等不法侵害。犯罪代价如此之大,却还有人以身犯险。到底哪些人容易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工具人”?
杨力说,由于社会经验不足、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一些在校学生和刚毕业的年轻人,受到诱惑、欺骗后出售、出租银行卡或充当“跑分工具人”,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帮凶。此外,特定行业的从业人员,如银行、通信、快递物流公司内部人员违规泄露客户信息,技术公司程序员开发诈骗软件或搭建钓鱼网站;还有个别老年人,为了蝇头小利,被不法分子甚至亲友利用,以帮忙转账的名义不自觉地参与洗钱,成为“工具人”。
究其犯罪原因,有法律认识不足、自以为“没事儿”的;有难抵诱惑,被骗后主动或被动犯罪的;有受情感裹挟,经受不住拉拢,在“江湖救急”的路上尝到甜头后越跑越偏的……但无论何种原因,都离不开对金钱的贪婪。
案例令人扼腕,警示着广大群众切勿沉迷“轻松赚钱”,谨防沦为电诈“工具人”。
反诈防诈任重道远
如何护好“钱袋子”、把稳人生“方向盘”?采访中,针对反诈防诈的关键点,杨力总结了“五不要”,张月辰宇罗列了数个“凡是”。
“不要轻信。网络上高薪招聘、刷单兼职等信息鱼龙混杂,基本都是诈骗。不要贪利。不要被低风险、高回报的虚假炒股、外汇、基金、虚拟币投资蛊惑,不要对内幕信息、专家意见心动。不要点击。不要点击来路不明的网页链接、二维码和App,不要安装网络赌博、裸聊软件。不要提供。不要轻易泄露自己及亲友的个人信息,不要随意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或微信、支付宝账号。不要转账。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汇款,不要随意加入陌生群聊,转账汇款前一定要多方核实。”
“凡是‘不要求资质’且放款前要先交费的网贷平台,凡是诱导投资或赌博的网友,凡是索要银行信息的网购客服,凡是要求汇款的‘法检公’,凡是要求汇款的‘领导’‘熟人’,凡是先交钱才领取的奖品,凡是非官方买卖游戏装备的……都是诈骗!”
诈骗手法千变万化,一旦发现受骗或身陷陷阱,要立即拨打96110或登录国家反诈中心App举报,并积极提供对方账号、转账记录等证据,通过公安机关的帮助及时止付、查证犯罪。此外,及时告知关系密切的亲友,防止犯罪分子实施连环诈骗。
“反诈防诈”任重道远,需要相关机关的持续发力,亦需要广大群众的主动觉醒、高度重视、积极关注。“身边”的案例、“眼前”的警示,大家务必及时看、认真读,真正入脑入心才能防患于未然!
本报记者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