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发生口角被打伤 律师介入获赔偿

——退役军人康某刑事附带民事纠纷案小记

  • 法润老兵微信公众号

  • 法润老兵微信小程序

  •   2024年,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军事法院联合,在我省部署开展“法润老兵”(山西行动)专项行动。为有效促进退役军人涉法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我报开设“法润老兵”专栏,刊登“法润老兵”(山西行动)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用法普法、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

      退役军人康某系长治市武乡县人,长期在某海鲜市场打零工。一天,康某在食堂打饭时与白某发生口角,白某情绪激动,将康某踹倒在地,导致康某头部着地受伤。之后,康某被送往医院就诊,诊断为创伤性硬膜外血肿、颅骨骨折、脑脊液耳漏、局灶性大脑挫裂伤、混合性耳聋等,并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康某外伤性左侧颞顶部硬膜外血肿及右侧颞叶挫裂伤均构成轻伤一级,颅骨线性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康某被打致伤后,因治疗伤情支出了高额医疗费用,并因此产生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康某多次与白某协商赔偿事宜,但白某认为赔偿费用过高,不愿意赔偿。2024年1月11日,康某向公安局报案,经侦查核实后,白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间,康某多次与白某及其家属协商赔偿事宜,但由于白某及其家人不愿意支付相关赔偿费用,均未得到满意答复。无奈之下,康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按照法院通知,康某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后,由于不清楚法院诉讼程序,又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聘请社会律师,一时间犯了难。特别是在得知自己的案件需要提供大量证据材料,否则自己主张的赔偿金额将无法得到有力支持之后,康某更加着急,担心自己前期垫付的8万多元医药费无法得到赔付,让自己本就拮据的生活雪上加霜。
      偶然间,康某从当地退役军人服务站得知,我省正在开展“法润老兵”专项行动,可以为退役军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于是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通过“法润老兵”微信小程序提交了法律服务申请。很快,康某的申请就得到响应,律师志愿者打来电话,了解申请的具体事项。得知康某的案件已移送至法院后,律师志愿者简化流程为康某办理了委托代理手续,立即为其开展收集整理证据、代拟法律文书等服务。
      在较短时间内,律师志愿者就将康某散乱的证据材料进行了专业梳理,并及时指导他补充完善了必要证据。特别是康某住院期间的各项费用,康某原提供的大多是手写的收据或各种临时性票据,不符合证据材料的一般性要求。后在律师志愿者手把手的指导下,全部更换为医院统一开具的发票。但在整理其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时,律师志愿者也发现,根据现有的相关资料,不足以支持康某提出的全部主张。关于误工费,康某无固定工作,每月由其就职的个体经营户老板向其转账支付报酬,因此误工费只能按照每天80元的标准进行认定。同时,律师志愿者还告知康某可以在前期主张的基础上,另行申请赔付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以尽可能最大限度地维护个人合法权益。亲身体验了律师志愿者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之后,康某那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连声表示感谢。律师志愿者一鼓作气,在确定证据明细的当天,便向人民法院提交了补充证据材料,确保案件及时有效地进入人民法院审理程序。
      律师志愿者经过深入研判,感到案件事实较为清晰,前期公安机关已经收集并固定了现场视频、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笔录等证据材料,且嫌疑人白某已认罪,后续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因此,建议康某将关注焦点放在如何获得赔偿上。康某表示内心十分委屈,认为白某把人都打了,一再沟通都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要让他得到相应的惩罚。律师志愿者认真给康某进行解释,说明两人发生冲突并不是白某故意为之,属于偶然事件,与其在量刑上纠缠不清,不如各退一步,由康某出具谅解书,换取白某及其家人支付必要的赔偿。然而,在劝说康某及其家人同意后,白某的家属又表示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认为白某已经认了罪、需要坐牢,就没必要另行支付赔偿费用。白某及其家人“罚了不打,打了不罚”的认知和态度,让律师志愿者诉前调解的努力落了空。
      对于白某及其家人坚持不愿意和解的态度,康某十分气愤,对此,律师志愿者从法律依据出发,对康某进行劝解,告知其法律会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件事,针对白某这种不配合的态度,法律会给予其应有的惩罚,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也一定会有个说法,不是白某自己不愿给就可以不给的。
      对于康某能够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做法,律师志愿者也通过普及相关法律常识,让他认识到这样做虽然周期可能会长一些,但可以充分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反倒是如果当时康某动了手,或者事后采取了过激的报复行为,不仅很可能拿不回自己的赔偿,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经过律师志愿者的解释,让康某认识到了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逐步平复了情绪,把精力放在了积极准备应诉上。
      在法院审理阶段,律师志愿者一 一展示了收集整理的证据材料,对康某主张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进行了阐释说明,并得到了人民法院的采信与认可,最终判决白某依法赔偿康某经济损失104575.33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康某在受到伤害后,虽然也曾想到过运用“以暴制暴”的方式来惩罚对方,但所幸最终没有付诸行动,而是选择依法维权,积极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通过法治的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赔付义务。这种理性处理矛盾的方式,使得康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高质效的维护和保障。
      因此,在遇到矛盾纠纷时,退役军人要把法律作为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凭借,按照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途径规范言行、指导实践、解决问题,善于懂法用法,勇于身体力行,敢于投身实践,无论遇到什么问题,都能挺起腰杆、理直气壮地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我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更加系统、全面、完备,对于日常生活实践中群众遇到的各类矛盾纠纷,都可以通过法治途径得到有效解决。我们应当时刻铭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原则,让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更加和谐。

      本报记者邢晓瑞 郭亚红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5-03-21期

    • 第2025-03-20期

    • 第2025-03-19期

    • 第2025-03-18期

    • 第2025-03-17期

    • 第2025-03-14期

    • 第2025-03-13期

    • 第2025-03-12期

    • 第2025-03-11期

    • 第2025-03-10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