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

须如实填报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本报讯(记者关振瑛)近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要求大型企业在年报中填报“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为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之规定,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全市大型企业在2024年度市场监管年度报告中填报“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填报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报送;登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通过首页的“办事指南—年报信息填报”模块报送;登录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通过首页“网上服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模块报送;关注“山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通过“网上服务—微信年报”模块报送;关注“太原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通过“市场监管—微信年报”模块报送。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表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逾期尚未支付合同情况”模块嵌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大型企业务必在填报2024年度市场监管年报时,一并如实填报公示“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情况”,企业未按照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公示该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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