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闹心路”变“暖心路”

——晋城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融化民生坚冰

  “垃圾清理了,排水渠通了,村容村貌整洁了,大家都很感谢检察院。”近日,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前往东掩村回访时,村总支书记桑龙龙激动地说。
  原国道342线沿晋城城区西上庄街道办事处东掩村蜿蜒而过,是村民们通往市区的必经之路,一头系着繁华城市,一头牵着质朴乡村。然而,近年来,这条希望之路却成了“闹心路”。
  2024年7月防汛期间,该院检察长在例行巡河时,发现原国道342线东掩路段积水严重,公路长期变“水路”,车辆、行人受阻。检察机关随即展开调查。原来,原国道342线改线工程开工后,于2019年横跨东掩路段新建了东掩大桥,但因无人管理,桥下东掩路段悄然堆积了大量垃圾,多座桥墩被2米多高的“垃圾山”包围,不仅掩埋了道路原本的排水渠,还减少了路面漫水面积,导致路面积水难以排出。5年来,每逢下雨,东掩路段就成了东“淹”路段,群众多次反映问题。
  针对东掩路段道路积水影响通行安全的问题,城区检察院进行了行政公益诉讼立案,随着检察机关调查的深入,发现要想解决东掩路段的问题,困难重重。首先是职责难认定,东掩路段积水问题既有架桥修路、垃圾堆积的原因,也有道路管养等因素,如何厘清相关行政机关的责任,成了首要问题。其次是清除难度大,东掩路段建筑垃圾堆积体量大、质地坚硬,倾倒垃圾的违法主体难以查找,行政机关自行清运垃圾产生大笔费用,且动用大型机械在桥墩周围作业还可能涉及桥梁安全。再者就是攻坚难聚力,东掩路段问题的解决涉及市、区两级行政机关,一方面需要上级检察机关帮助支持,另一方面行政机关之间互相联动配合不足,虽采取了一定措施进行整改,但效果不佳。
  面对这些难题,检察机关采取“三招”打破僵局。借助“外脑”定责任,申请空天院卫星遥感监测,调取相关单位无人机航拍影像及数据资料,锁定建筑垃圾形成时间范围,明确了负有主要责任的行政机关。市区一体聚合力,在晋城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城区检察院及时组织相关行政机关召开整改推进会,最终形成协同治理整改方案。高效整改防复发,行政机关共出动人员20余人次,清运建筑垃圾近1000立方米,疏通100余米排水管渠,在路边设置200米弹力柱、防护网,有效遏制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现象。
  路通百业兴,心顺万事和。从“闹心路”到“暖心路”,见证了法治温度如何融化民生坚冰……

本报记者郭志平 通讯员李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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