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洪洞县检察院办理一起入学诈骗案

  本报讯 近日,洪洞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入学诈骗案件。
  2024年3月,犯罪嫌疑人张某谎称自己有能力帮助办理入学手续,3名被害人为了让孩子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遂找张某帮忙。其后,张某虚构以“办理学籍、请客吃饭、办理暂住证、交学费”等理由,向3名被害人骗取钱款。后被害人多次催问办理情况,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直至9月份开学之际,张某迟迟未能办理入学手续,被害人这才意识到被骗。经检察机关认定,张某共骗取3名被害人8万余元,并将所骗款项全部用于偿还外债及个人消费。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张某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诈骗所得,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后张某被洪洞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并处罚金。(李青青 焦茹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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