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

  本报讯(记者王旻)近日,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实施4项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
  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扎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为大龄领金人员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
  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和使用稳岗返还资金。各地要采取有效方式,主动向劳务派遣单位精准推送和解读政策,指导其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5-04-18期

  • 第2025-04-17期

  • 第2025-04-16期

  • 第2025-04-15期

  • 第2025-04-14期

  • 第2025-04-11期

  • 第2025-04-10期

  • 第2025-04-09期

  • 第2025-04-08期

  • 第2025-04-03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