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沁县人民法院故县人民法庭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巡回庭审,将法庭“搬”到了当事人家中的炕头,让司法服务真正走近群众、服务群众。
此次庭审源于一起扶养纠纷案件。原告桂某因病瘫痪在床多年,生活无法自理,由兄妹轮流照料,而被告孙某作为桂某的妻子,却另居他处,未尽扶养义务。桂某无奈之下提起诉讼,要求孙某支付扶养费或履行扶养责任。庭审前夕,被告孙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
为了高效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故县人民法庭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桂某家中,对扶养纠纷和离婚诉讼两起案件进行巡回审理。庭审结束后,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为案件的妥善解决奠定了基础。
通讯员庞玉芳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