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慧芳)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近日,左权县人民法院环资法庭(芹泉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池某家中,审理了一起非法采矿纠纷案件。
案件受理后,被告人池某突发脑梗,且因患病部分丧失自理能力,行动不便,无法到庭参加诉讼。考虑到当事人实际困难,为保障其诉讼权利,承办法官迅速与池某沟通,果断决定上门开庭。
4月,法官团队携带卷宗材料,走进池某家。一张桌子,一个沙发,几把椅子,临时法庭便搭建而成。虽然空间狭小、设施简易,但庭审有序进行。庭审中,被告人池某多次淌下泪水,是悔恨,更是感动。本次庭审历时3个小时顺利完成,当事人对承办法官及团队工作人员表示了由衷感谢。
左权法院从“坐堂问案”到“上门解纷”,用脚步丈量民情,用行动守护正义。当法槌在当事人家中敲响,敲开的不仅是一扇家门,更是司法贴近群众的“心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