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文物“传承远” 品牌“富万家”

——大同市检察机关为守护云冈石窟与黄花提供坚实法治力量

  一座石窟,承载千年民族交融;一朵小黄花,改变许多晋北农民的命运。
  2020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大同,先后走进云冈石窟、大同市云州区有机黄花标准化种植基地。在云冈石窟,总书记强调“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在黄花基地,总书记希望把黄花产业保护好、发展好、做成大产业,做成全国知名品牌,让黄花成为乡亲们的“致富花”。
  殷殷嘱托,使命在肩。五年来,大同市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创新构建“法治守护+科技赋能+协同共治”的石窟保护新模式,推动形成文物本体保护、历史风貌修复、文化遗产传承“三位一体”司法保护格局;同时,“四大检察”齐发力,把擦亮大同黄花金字招牌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保护大同黄花工作中打造经验和样本,以实际行动守护平城风华。

千年文化瑰宝历久弥新

  武周山下,十里河畔。绵延一公里的云冈石窟静伫千年,形成中国规模最大的古代石窟群之一,也是中国四大石窟艺术宝库之一。
  然而,云冈石窟所在的云冈峪系大同煤炭主要产区,煤炭生产、储存、输运环节极易产生含硫粉尘,腐蚀、风化云冈石窟及周边石窟寺文物。多年来,大同市检察机关围绕云冈石窟周边生态环境治理,助力文物保护工作,立足“四大检察”依法能动履职,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精心守护着这座人类文明的瑰宝。
  2019年5月,大同市检察机关办理云冈石窟周边煤尘污染案时,发现云冈石窟周边有同煤集团所属七个煤矿违规露天堆放原煤,导致煤尘污染隐患,危及文物安全。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依法履职,制定整改方案,对云冈沟周边煤矿储煤场的全部进行全封闭改造。该案被评为全国十大精品案件、典型案例。
  成功办理云冈石窟周边煤矿煤尘污染公益讼案件后,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检察院还就如何为云冈石窟及周边文物保护提供更优质的检察服务进行了积极探索。在云冈研究院的大力支持下,2022年6月14日,云冈区检察院在云冈石窟设立专门的文物保护检察室,受理云冈研究院移交的云冈石窟周边影响文物保护问题线索。从“文物保护”到“文物保护检察室”,“保护”的内涵持续放大。在此基础上,大同市检察机关还与云冈研究院会签了《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机制》,为依法做好云冈石窟及周边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3年12月,云冈研究院向云冈文物保护检察室反映,云冈石窟周边煤矿企业矿界与云冈石窟保护区有重叠。大同市两级检察院联合展开初查,经现场勘查、走访企业、委托测绘、调取资料等,确定周边煤矿企业与云冈石窟保护区确有重叠。因煤矿企业行政许可在省级行政机关,遂将该案上报省检察院请示一体化办理。2024年1月18日,最高检第八检察厅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办案组直抵云冈石窟一线督导,启动最高检、省、市、县四级检察机关“纵向贯通+横向协同”办案机制。在最高检的指导下,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成立专案组,“一体化”办案。
  考虑到案件涉及多家单位,且整改工作需要属地政府统筹协调形成合力,专案组于同年1月22日、25日分别对涉及行政机关和属地政府立案,分别进行磋商,并制发《磋商意见书》。按照磋商意见,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将矿区内最深煤层涉及的最大范围作为规划调整的退出避让范围,合计扣减三家煤矿矿区面积1.8014平方公里,并重新颁发采矿许可证。
  大同市检察机关以云冈石窟公益诉讼保护为突破,协同破解煤尘污染、矿界重叠等治理难题,推动构建了“司法+文保”长效机制,将总书记“让文物活起来”的嘱托转化为守护文明根脉的生动实践。今年2月28日,由大同市检察机关协同省检察院共同办理的督促保护云冈石窟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指导性案例,为各地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规范和指引。

“小黄花”全产业链的法治护航

  在大同市云州区,漫山遍野的黄花如金色的海洋,在阳光下闪耀着希望的光芒。这里的黄花,承载着当地百姓脱贫致富的梦想,也是大同市检察机关重点守护的对象。近年来,大同市检察机关倾心打造“萱之翼”护企品牌,创新运用“三全工作法”,深耕知识产权沃土,2022年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将制度机制、综合履职、普法宣传融合共进、一体联动,擦亮了“大同黄花”这张金名片。
  走进云州区的田间地头,时常能看到检察干警们忙碌的身影。他们与种植户们亲切交谈,了解黄花的种植情况、遇到的困难以及对政策的需求。干警们就像种植户的贴心人,耐心解答他们在种植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邻里纠纷、婚姻家庭、土地确权……针对群众身边时常会遇到的问题,大同市云州区检察院驻村工作队积极探索推行“法律知识小课堂”,切实发挥驻村帮扶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2020年2月,瓜园村村民庞某着急为其孙子安排工作,轻信刘某的话,将辛苦攒下的10万元钱交给刘某,结果不但就业问题没解决,刘某的电话再也没有接通过。庞某找到检察院驻村工作队,述说自己的遭遇。两位驻村干警深入了解并走访,得知了刘某的联系方式并与其取得联系,通过对刘某进行思想教育、法律解读、心理介入等工作,阐明利害,严正警告其决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红线、高压线。在驻村工作队的劝导下,刘某终于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将10万元全数归还庞某。以该真实案例为原本的小品《十万火急》成为大同市检察机关道德讲堂的热门节目,受到全市检察同仁的一致赞许。
  在黄花种植环节,针对农户“四难”问题和“五怕”困难,“萱之翼”团队及时开启全程“保姆式”服务。深入唐家堡村,针对黄花贷以及黄花产业种植自然灾害和销售价格险种,为217户种植户答疑解感,消除顾虑,引导规范种植;在加工环节,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生产,深入9个乡镇26家黄花合作社进行食品安全宣讲,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在销售环节,检察干警多次走访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成立的黄花企业,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协助解决相关问题,使“大同黄花”走上品牌化、规模化、标准化、连锁化发展的产业振兴之路。
  在此基础上,大同市检察机关依托大同黄花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搭建了以检察为民为核心的横向融合、纵向保护的网络全覆盖格局;他们与公安、市场监管、农业等部门联合会签协同保护文件,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区法院立案大厅、政务审批中心以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涉大同黄花受案窗口,保障大同黄花种植户、合作社、企业使用大同黄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合法权益;与政府12345办公室会签“涉大同黄花检察+热线便民合作机制”,解决群众诉求……
  在大同市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下,大同黄花产业得到蓬勃发展。如今,大同黄花已成为全国知名品牌,远销全国各地,为当地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曾经贫困的村庄,因为黄花产业的兴起而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村民们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5年时间,大同市检察机关以实际行动践行着总书记的嘱托,将守护云冈石窟和大同黄花的使命扛在肩上。他们在法治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创新,用检察力量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撑起一片蓝天。未来,大同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砥砺前行,为守护公平正义、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书写更加辉煌的篇章。

本报记者刘宏明 通讯员陈新建 段华 姜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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