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化网络的不断发展,新型网络犯罪层出不穷,出现了各类组织严密、分工精确的网络黑灰产业链,“骑手”也应运而生。这些“骑手”通过帮助诈骗分子转移非法资金,沦为犯罪的帮凶。近日,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分局刑侦四中队精准研判分析,快速出击抓获涉诈“骑手”3名,以实际行动有力捍卫了群众的财产安全。
日前,该中队接到一条重要线索,有涉诈资金正被运送至外地。接到线索后,刑侦大队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开展线索核查工作。经查,一个以赵某某为首的“骑手”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该团伙频繁往返于多地,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转移非法资金。
锁定该团伙活动踪迹后,刑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兵分两路展开收网行动,先后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刘某、陈某某抓获归案,成功拦截涉诈资金30万余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刘某、陈某某在河北务工,因工资较少,便上网寻找一些赚钱门路。不久前,一条帮忙取回现金可以赚取佣金的信息吸引了赵某某。想起平时看的反诈宣传内容,其马上意识到这里肯定存在问题,但在利益诱惑和侥幸心理的驱使下,赵某某决定试一试,便伙同刘某、陈某某联系对方,组成“骑手”车队,从诈骗分子手中“接单”,帮助其转移他人被骗资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刘某、陈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报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宇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