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堵路维权不可取 法官释法促双赢

  玉米销售旺季,连续的阴雨天气让滞留的玉米面临降价或腐烂的风险,而当事人李某的玉米“销路”却被一辆机动车拦住了。近日,陵川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挪车”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案。
  受理案件后,法院干警立即出击,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双方矛盾根源与核心诉求。经沟通得知,这一切源于双方在协调租金未果后,出租方决定采取以车辆堵路的方式对李某施压。经调解发现,双方并不想关系彻底破裂,只是在价格调整的节点上僵持不下,这也为后续调解工作的成功进行留下了一线生机。
  出租方讲明当初合同约定的不明确及经营成本攀升的压力,承租方则表示出对于合同预期稳定性的渴望及眼前滞销玉米的焦虑。再次调解发力,法官首先指出出租方采取堵路行为的违法性,维护自身权利绝不能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代价。其次,对承租人表示了充分理解,并引导其正视市场变化带来的合理价格浮动空间。通过法官耐心地释法析理后,双方回归理性轨道,在现有合同框架内达成了协议,原租赁合同继续生效,租金也依据当前市场实际状况进行了调整。

通讯员胡美琦 翟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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