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以优质司法服务保障美丽山西建设

省高院党组专题研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本报讯(通讯员吴智丽)“生态文明建设仍然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必须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近日,省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优质高效司法审判服务保障美丽山西建设进行专题学习研讨。山西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李冰强作专题辅导报告。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军主持并讲话。
  李冰强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形成背景、核心要义和山西实践三个方面进行专题辅导。如何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如何以司法力量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如何进一步落实好“两山”理念,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如何解决司法专业能力水平、生态修复的实现路径、“三合一”审判模式实质化运行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带着这些问题,与会同志认真听取辅导,围绕此次学习主题,结合会前自学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瑞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邓一峰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重点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将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确保环境资源审判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高质量环境司法服务保障美丽山西建设。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用心用情守护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指出,要强化系统观念和协同意识,广泛凝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综合治理各方合力。牢固树立协同治理理念,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形成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的环境资源案件高质效审理流程,逐步形成“生态修复+社会化治理”综合工作格局。要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促进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要聚焦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特征,尽快适应“三合一”需要,加强调查研究,用好用活法答网、案例库,促推绿色低碳发展,创新恢复性司法方式,建立多元化、专业化生态修复执行机制,用公平正义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热切期盼。
  会议要求,要一体抓实审判管理和队伍管理,不断提升新时代环境司法能力和水平。要抓实科学管理,落实完善司法责任制,积极培养兼具刑事、民事、行政专业法律知识的审判队伍,不断提升专业化能力水平,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汇报了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省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二级高级法官、二级巡视员,各部门、院属事业单位、驻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监督专项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专题研学。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5-06-16期

  • 第2025-06-13期

  • 第2025-06-12期

  • 第2025-06-11期

  • 第2025-06-10期

  • 第2025-06-09期

  • 第2025-06-06期

  • 第2025-06-05期

  • 第2025-06-04期

  • 第2025-05-30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