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

隰县检察院检验出庭公诉实战能力

  本报讯 近日,隰县人民检察院精心选取3起涉电诈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将案件观摩通知发布于“出庭公诉能力培养系统”。干警通过该系统提交观摩申请,以第三人视角观摩了庭审全过程。
  本次观摩的3起案件均是以“发放扶贫款”的名义诱使他人“刷流水”帮助转移赃款,基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节约诉讼资源,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集中审理。庭审中,公诉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宣读起诉书、围绕犯罪构成要件进行讯问、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清晰展示出案件证据链条,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高效,充分展现了公诉人扎实的业务功底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量刑建议。
  庭审观摩结束后,召开了观摩评议座谈会。参会人员针对公诉人的出庭规范、文书质量、讯问技巧、辩论策略等内容进行全面评议,指出在出庭规范、讯问技巧等方面的不足。此次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是隰县检察院推进实战化练兵的重要举措,通过“观摩+评议”双轮驱动,有效检验出庭公诉实战能力,促进刑事检察队伍专业素能整体提升。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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