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古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刘某甲、刘某乙监护缺失救助案成功入选。
近年来,古县检察院始终将“预防即保护、惩治亦挽救”的理念贯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过程,以高质效标准办理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系统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建设,用心打造具有人文温度的“牡丹姐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该院聚焦涉罪未成年人心理重塑与社会适应能力提升,通过专业化心理疏导帮助其建立正确价值认知,以沉浸式法治教育强化规则意识,双轨并行筑牢改过自新的思想根基。同步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程,组建由心理咨询师、法律工作者、社工组成的专业团队,通过“一对一”家庭访谈、亲子关系修复课程、监护能力提升计划,让缺失的关爱与监管重新归位,切实写好教育矫治、挽救保护的“后半篇文章”。在品牌建设过程中,“牡丹姐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以创新实践屡获殊荣,先后荣获“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最佳志愿服务项目”等称号。 (王跃霞 赵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