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兰锋)近日,山阴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某建筑有限公司在承建336国道改扩建施工中,因挖掘机操作不慎,造成临街门市伊某的房屋房檐上头的看墙和墙边的水泥阳台、玻璃和天花板均受到破损。伊某发现后,要求停工并索赔3万元。后双方因赔偿金额,多次协商未果,遂申请调委会介入调解。
调委会介入后,调解员第一时间实地勘察现场,确认施工方因挖掘机作业时机械操作距离把控不当,致使伊某房屋受损。调解员采用背对背调解法分批次沟通,一方面向伊某详细解释,消除其对房屋安全的过度担忧;另一方面向施工方强调及时赔付可避免停工扩大损失。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施工队一次性向伊某赔偿各项费用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