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关振瑛)近日,记者获悉,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制定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自动监测技术规范》两项地方标准,将于今年9月3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技术规范》的制定,将为我省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提供科学、规范的技术支撑,进一步提升大气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同时,该规范的出台有助于强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准确性,为大气污染防治考核评估提供可靠依据,助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的制定,进一步有效提升我省挥发性有机物监管水平,统一仪器校准、仪器使用、质量控制和数据分析等各环节内容,实现监测作业规范化,从而提高走航监测数据的一致性和通用性,为提高我省生态环境监测水平,实现精准溯源、助力臭氧削峰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