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的平顺县,山野药香弥漫。在盛产“道地连翘”的村庄,一场特殊的检察听证会在村委会院子里举行。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村民代表、侦查人员围坐一圈,检察官用当地方言详细阐述案情、法律依据及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
2024年秋,平静的小山村出现了一个收购连翘幼苗的商贩,当地村民晋某甲、晋某乙、耿某某3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多次在村集体所有的山上挖连翘幼苗出售。3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11月,公安机关向平顺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还发现,3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年过六旬的老年人,虽然他们多次实施了盗窃行为,但事后主动配合侦查、退赃,不仅认罪认罚,更用自家地里的连翘苗对被盗挖区域进行了补种。经过村委和侦查人员验收,这些补种的幼苗成活良好,村委会也出具了谅解书。基于上述情节,该院拟对3人作不起诉处理。
“在村里挖几棵连翘也算犯法?”针对当地群众的疑问,检察官决定将听证会开到案发地。听证会上,检察官以方言释法说理,将晦涩法条转化为生动比喻,阐明“在集体山上盗挖药材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听证员经认真质询评议,一致同意不起诉决定。3名老人悬着的心终于落下。
“把听证会开到乡村庭院,让法律宣传走进田间地头,这样的普法更有温度。”一名听证会成员感慨。这场特殊的听证不仅解决了具体案件,更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在村民心中播下了法治的种子。
本报记者杨瑾 通讯员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