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分局郭家堡派出所破获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经查,犯罪嫌疑人侯某某是某公司法人、李某某是某公司负责人。不久前,李某某在某微信贷款群添加一名陌生人,对方称能给其所在的公司办理“中标贷”。李某某将办理“中标贷”一事汇报给侯某某,侯某某让李某某看情况办理。李某某在明知对方可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按照对方指示,办理了2个公司公户及U盾邮寄给对方,并提供了公户密码及公司营业执照等信息。之后,该账户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共计进账64万余元。目前,二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报记者袁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