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迎春
司法责任制作为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基石,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经历从落实到全面落实,再到全面准确落实、落实和完善的纵深拓展。这一进程,既彰显党中央始终牵牢司法责任制改革“牛鼻子”的战略定力,也体现党对司法工作规律认识的持续深化。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古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最高检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着力构建权责清晰、监督有力、运行规范的司法责任制体系,坚定不移把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与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一、优化人员管理体系,筑牢司法责任落实根基
明晰权责架构,构建协同管理格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结合我院院小人少、检察官多为院领导的实际情况,构建“检察长统揽全局、副检察长监督管理、检察官具体承办”的三级立体化管控体系。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清晰界定检察官在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核心领域的职权。通过办案系统全程留痕、实时记录办案流程,对承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检察官办理案件向分管副检察长汇报,副检察长办理案件向检察长汇报,检察长办理案件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研判。精准厘定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的权责边界,明晰检察长、副检察长管理职责与办案责任,推动检察权“放管结合”,形成权责统一、高效协同的人员管理格局,为检察履职规范化运行夯实制度基础。
强化决策中枢,发挥专业智库效能。持续推进检察委员会专业化建设,常态化学习赋能专业能力提升,定期组织检委会成员、业务骨干深入研究法律适用中的疑难点问题,对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进行详细解读。第一时间学习新出台的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解读条文内涵与适用边界,确保在办案中准确运用,增强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吸纳业务骨干深度参与不起诉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重大敏感、社会影响广泛或法律适用极具争议的案件的决策,充分发挥“智囊团”作用。2023年以来,我院召开8次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决议执行率达100%,通过精准决策有效防范司法风险,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为检察业务科学决策提供坚实专业支撑。
发挥头雁效应,激活队伍内生动力。完善入额院领导常态化办案机制,以身作则,主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法律适用案件。一名院领导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件认定为正当防卫,做绝对不起诉处理,该案入选新时代全省检察监督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第四次交流会交流案例,并被写进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以此案为原型拍摄的《“小案件”大人生检察情勇担当》,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微课比赛一等奖。今年5月,又一名院领导将一起假想防卫过失致人轻伤案,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处理,该案被选入全市检察机关案(事)例分享会,两案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面对优秀人才跨院遴选至其他院、检察辅助人员严重短缺的难题,深耕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理论学习优秀案例”的“四个融合”党建工作法,以党建带队建,充分发挥院党组领头雁作用,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创新推行“传帮带”师徒结对培养机制,既以标杆办案引领方向,又以经验传承赋能发展,通过案件指导、检察沙龙等多元载体,助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以提能增效破人少事多困局,营造领导带头、骨干示范、青年奋进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案件管理机制,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水平
压实层级监督,织密全流程管控网络。严格落实《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审核表》制度,对重大案件由检察长全程督导,通过案件汇报、文书审查等方式,精准监督办案程序与法律适用。严格执行案件审批制度,检察长、副检察长依托文书审批、程序提醒,强化事中动态监督,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案件全流程监督体系,确保办案程序规范、证据链条完整、法律适用准确,全方位保障案件办理合法合规。
严格质量评查,助推办案质效跃升。建立每案必查质量管控长效机制,定期通报办案质效,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年初以来,自主评查案件144件,配合省、市检察院评查37件,不合格案件“零发生”,以刚性监督倒逼办案主体依法履职。案件质量合格并非终点,追求司法办案“最优解”,必须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我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岳北军分区驻地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和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的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以保护“凌云八音会”公益诉讼案为原型,创作的微电影《热烈》于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在检察日报正义网平台上线并获评“学习强国”2025年春季全国县级融媒优秀作品。督促应急救灾物资回收行政公益诉讼等3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代表性高质效案件共享平台。坚持为民司法,以“如我在诉”的情怀,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4天时间将已向法院申请执行两年且被转移的22万余元执行款追回,4天时间帮助频繁奔波于河南、山西两省半年之久的农民工讨回欠薪……3年来,反映高质效办案的检察好故事、工作亮点被《人民日报》、“学习强国”、《检察日报》《山西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报道40余次。今年以来,1起案例入选山西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两起案例入选《山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山西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经验交流板块。在群众中形成的“不信关系信法治”“遇事就找检察院”的良好口碑,生动彰显检察机关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实践写照,更成为法治信仰在基层生根结果的鲜活注脚。
优化分案机制,促进司法资源科学配置。坚持“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原则,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平台,构建集分案轮空、繁简分流、办案单元区分于一体的智能化分案体系。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系统功能限制等特殊情形,建立检察长、副检察长指定分案机制,确保案件分配公平高效。自2.0系统上线运行以来,自动轮案占比高达95%,大幅提升案件流转效率。
三、完善机制管理闭环,筑牢司法责任刚性防线
构建动态监管,实现全程留痕可溯。依托信息化平台,创新打造案件全流程动态监管机制,覆盖案件受理登记、审查办理、结案归档全环节。通过实时跟踪、智能预警,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办案末梢,形成“全程留痕、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内部监督体系,确保案件办理规范透明、责任清晰可溯。
推行常态巡查,防范化解质量隐患。组建专职巡查专班,对案件全流程节点开展常态化巡查,重点监督案卡填录、文书规范及办案期限等关键内容。以“日提醒、周通报、月总结”工作模式,将质量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
健全问责闭环,强化责任刚性约束。构建教育引导与刚性约束并重的处置机制,实行案件办理问题“分级处置”。案管部门负责人每日审核统计数据、每周核查数据通,对案卡填写错漏、不及时、不精准等问题即时督促更正;针对法律文书不精炼、释法说理不足等偶发问题,通过检察官讲堂等帮助整改,对反复出现同类问题的批评教育;对超期办案、程序违规等问题即时督促整改,对屡犯人员严肃通报批评,以“零容忍”态度构建“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肃问责”责任闭环,筑牢司法责任防线。
行而不辍,履践致远。古县人民检察院将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生根,不断提升检察管理现代化水平,为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基层智慧与力量。(作者系古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