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涉农群体合法权益保障是关乎民生福祉与基层稳定的关键一环。今年以来,吉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聚焦果农“售果收款难”的痛点,以支持起诉为抓手,通过主动拓展线索、实地办理案件、全程促成化解,成功为16户果农追回拖欠的苹果款13.9941万元,既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又探索出一条检察机关服务涉农群体、助力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
打破被动受理壁垒
让维权渠道“通起来”
吉县检察院跳出“坐等案件上门”的传统模式,主动延伸服务触角,织密涉农维权信息网,让果农维权有门、求助有应。
以“案”拓“案”,扩大宣传覆盖面。该院在成功办理屯里镇屯里村果农支持起诉案后,没有局限于个案的办结,而是以该案为“活教材”,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办案纪实、深入乡村集市开展现场宣讲等多种方式,用接地气的语言讲解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针对吉县作为果业大县果农如何维权、维权流程和证据留存要点,将遇到欠款纠纷可找检察院的认知植入基层果农心中。
以线上线下联动,畅通诉求表达路。针对农村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同步开通“线上留言咨询+线下上门接待”双渠道。太度村果农通过公众号留言、直接上门等方式反映被拖欠苹果款问题后,该院迅速响应,累计接待果农20余人次,通过梳理,掌握“16户果农被同一果商长期拖欠款项”的核心线索,果断启动支持起诉审查程序,避免纠纷因诉求渠道不畅被拖延放大。
聚焦重点群体,精准对接需求点。针对吉县是“苹果产业大县”的实际,将果农、种植户等涉农经营主体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建立涉农维权信息员联络机制,联合村委会、农业合作社收集群众诉求,提前介入潜在纠纷,从事后维权向“事前预防+事后化解”转变。
疏通取证难题梗阻
让维权证据“实起来”
吉县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针对涉农案件时间跨度久、证据留存散、当事人离园参与调查难的特点,创新“田间地头办案法”,把办公室“搬”到果园、农户家中,以精准取证筑牢维权根基。
“上门式”核查,兼顾办案与农时。考虑到案件跨越近6年,部分原始证据丢失,且正值苹果园疏花、套袋的农忙时节,该院组建专项办案组,主动前往果农家中、村委会开展5次实地核查,利用农闲间隙与果农沟通,既不耽误农事,又高效完成调查核实工作。
“清单式”取证,确保证据链条全。调查核实中,针对果农文化水平有限、证据意识薄弱的问题,提前梳理售果合同、交易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核心证据清单,逐一指导16户果农回忆交易细节、查找留存凭证,并现场为果农及村信息员制作询问笔录,固定果商收购数量、约定价款等关键事实,最终形成完整证据链,精准锁定被拖欠款项总额13.9941万元。
“联动式”核证,提升证据可信度。主动与吉县农业农村局、乡镇政府对接,调取果商的经营备案信息、历年苹果收购市场行情等资料,与果农提供的证据相互印证,排除证据瑕疵,确保提交的证据符合司法程序要求,为后续支持起诉、促成调解打下坚实基础。
锁定纠纷化解关键
让维权效果“好起来”
吉县检察院秉持实质性化解纠纷理念,全程参与诉讼调解,既维护果农合法权益,又兼顾纠纷解决效率,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7月15日,该院依法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明确指出果商拖欠款项的违约责任,清晰阐述果农的合法诉求及证据支撑,为法院审理、调解提供明确指引。指派检察官全程参与调解,一方面向果商释明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付款义务、违约责任的规定,结合类似案例说明拒不付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劝说果农,从快速拿到欠款、减少诉讼成本的角度,引导其理性看待还款方案,避免矛盾激化。经过多轮调解沟通,果商当场致歉并提出分期履行方案,果农表示谅解并同意,双方于8月6日达成调解协议,彻底解决欠款纠纷。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持续跟踪后续付款情况,通过电话回访、与村委会联动等方式,确保果商按协议履行付款义务,让果农真正拿到“血汗钱”。
此案的成功办理,不仅为果农挽回经济损失,更形成了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的可复制经验。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青峰表示,将坚持民生导向,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针对涉农群体的实际困难,创新办案方式,用上门服务、田间办案打破司法服务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强化协同发力,主动联动法院、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多方力量,形成“检察支持+多方协同”的纠纷化解模式,提升涉农纠纷解决效率;注重标本兼治,推动治理效能提升,在解决个案的同时,通过宣传引导、建立信息员机制等方式,从源头提升涉农群体的维权意识和证据意识,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司法治理效果。
本报记者魏巍 通讯员段冬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