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志平 通讯员张泽惠)“117个村(社区)已完成村规民约修订,新增反家暴内容。”近期,陵川县人民检察院陆续收到5个乡镇政府关于落实检察机关反家庭暴力工作检察建议的整改情况报告。
今年3月以来,该院办理的离婚纠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民事支持起诉案中,均不同程度存在针对妇女的家暴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中应当包括反家庭暴力的内容。在办理上述案件中,承办检察官发现部分村(社区)存在未将反家庭暴力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的情形。
“将反家暴纳入村规民约,对及时发现和干预家庭暴力、保护受害者权益等具有积极作用。”陵川县检察院向公安机关调取了辖区内近3年来涉家暴报警信息和制发家庭暴力告诫书案件材料,并调阅百余份村规民约文本,发现全县5个乡镇、117个行政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存在反家暴内容空白。
“乡镇政府对村规民约修订负有法定指导职责,未落实反家暴内容属于履职缺位。”6月中旬,该院向5个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反家庭暴力预防工作职责,指导村(社区)对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完善,将反家庭暴力纳入村规民约,切实保护妇女群体合法权益。
今年8月,该院采用随机走访的方式开展“回头看”评估整改情况,村规民约已完成修订并公示生效,各乡镇充分利用各村(社区)广播、网格微信群等定期播放、推送反家暴警示信息、法律条文要点等内容,部分乡镇还在村综治中心设立反家暴联络点、开展“反家庭暴力法进乡村”专题法治讲座等,相关制度机制已初步建立并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