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运城市司法局专题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培训。运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滕晓主持,山西瀛航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生受邀主讲。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自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及市司法局中层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各县(市、区)司法局、有关县直部门在分会场参加培训。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在运城市落地见效,切实以法治力量优化营商环境,本次培训紧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核心要求,通过系统解读法律内容,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运用法律服务民营经济、规范执法行为的能力。
培训中,王永生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初衷、战略意义切入,围绕“平等对待、公平保护、正向激励”的核心主线,对法律关键条款展开深度阐释。针对涉企执法实践中的重点问题,他重点解读了“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合法、必要、适当原则”“严禁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规范执法的硬性要求,同时结合运城市民营企业实践案例,针对执法过程中的难点堵点,提供具体实操指导,帮助执法人员掌握方法路径,确保法律条文真正转化为服务民营经济的“活举措”。
会议要求,要“提站位、明方向”,全体执法人员深刻认识学好用好该法律是践行“两个维护”、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具体行动,推动思想从“被动学法律”向“主动用法律”转变,将法律精神融入日常执法全过程;“抓关键、求实效”,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守“法定边界”杜绝越权执法、坚持“比例原则”杜绝过度执法、强化“程序正义”杜绝任性执法,切实把法律规定转化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成效,让民营企业感受到法治温度;“建机制、固根本”,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及相关涉企法律法规纳入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体系,完善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常态化监督、动态化评估,确保法律贯彻落实走深走实。(古红军 郭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