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关振瑛)2025年中秋、国庆假日临近,节日消费、旅游消费进入旺季。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全力维护假日市场价格秩序。
通告指出,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应当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要应标尽标,不得漏标。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采取低标高结、虚假折价等手段进行价格欺诈。
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实施价格欺诈行为,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景区经营者应严格落实景区门票价格政策。不同景区门票或同一景区不同游览场所门票合并出售的,合并后的价格不应高于各单项门票价格之和,同时要公示各单项门票的价格供游客自主选择;要严格执行对特殊群体相关减免优惠政策。
各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应从维护企业形象,有利于旅游和服务业长远发展出发,规范客房定价行为,保持客房价格基本稳定,自觉抵制价格不合理上涨。
各餐饮经营者要高度重视近年来产生纠纷较多的价格问题,有偿提供的项目要明确公示收费标准,免费提供要作出说明。菜单中标示的菜品价格不得刻意缩小计价单位字体或隐藏计价单位,不得以“时价”“面议”等模糊表述标示价格。
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要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确保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
各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铁路、高速公路(含服务区)、航空公司等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要做到明码标价,质价相符。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200万元的罚款。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实施价格串通行为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500万元的罚款。实施哄抬价格行为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300万元的罚款。实施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50万元的罚款。
通告提示,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节假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巡查检查,对检查发现和消费者反映的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