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划定“路线图”打出“组合拳”

山西立法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本报讯(记者魏巍)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9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此举既是山西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关键行动,又是以法治方式破解传统路径依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为全省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在内容架构上,《决定》明确了两大核心方向:其一,确立指导思想,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注重创新驱动,因地制宜发展以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新质生产力;其二,锚定目标任务,结合山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显著提高”“形成体现山西特点、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三大核心目标,为发展划定清晰“路线图”。
  在具体路径层面,《决定》从五个关键维度提出系统性举措,形成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组合拳”:
  聚焦科技创新“核心引擎”。明确深入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基础研究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持续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强化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科技支撑。
  紧扣产业创新“关键载体”。围绕能源转型、产业升级、适度多元发展主线,提出扎实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同时加快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同步提升现代农业与现代服务业水平,不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践行发展方式“绿色底色”。立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绿色发展作为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提出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加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突破”。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保障,明确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与创新活力,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强化人才工作“支撑保障”。突出“人才是第一资源”,提出加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合理流动机制,重点培育引进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夯实人才根基。
  《决定》的通过,标志着山西发展新质生产力迈入“法治化推进、系统性落实”的新阶段。
  《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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