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军事法院,在我省部署开展“法润老兵”(山西行动)专项行动。为有效促进退役军人涉法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我报开设“法润老兵”专栏,刊登“法润老兵”(山西行动)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用法普法、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
退役军人闫某与重庆的潘某原为朋友。2022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潘某多次以“生意周转”为由向闫某借款。出于战友情谊与信任,闫某既未要求出具借条,也未约定利息,先后通过银行卡及微信向潘某及其配偶账户转账5次,累计16800元。
2024年3月,闫某因急需用钱,向潘某催还欠款。潘某却称“银行账户被冻结”,要求闫某前往重庆,以现金方式还款。闫某信以为真,自费购票赴渝,不料到达约定地点后,潘某不仅未露面,还拒接电话、彻底失联,闫某无奈返回山西。此后,潘某虽口头表示“无颜面对”,却仍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闫某多次催讨无果,陷入跨省讨债难、维权成本高的困境。
此前,闫某曾咨询律师,得知由于潘某常住地在重庆,原则上需赴当地法院起诉,且往返路费、食宿费等维权成本,在诉讼中难以向对方主张。这对于无固定收入的闫某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2024年5月10日,闫某通过“法润老兵”微信小程序提交法律援助申请。律师志愿者接案后,迅速为其制订“线上取证+本地起诉”的维权方案:一方面,在线指导闫某系统梳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截图等电子证据,固定关键事实链,避免其再花差旅费;另一方面,向闫某住所地法院提交诉讼,将潘某及其配偶龚某列为共同被告。
诉讼过程中,律师志愿者进一步厘清细节:潘某配偶龚某的收款微信号实际由潘某控制使用,龚某本人对借款事宜并不知情。为精准追责,律师志愿者指导闫某在取得潘某承认借款的证据后,依法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撤回对龚某的起诉。
为确保证据充分,律师志愿者还协助闫某调取银行流水、申请微信支付电子转账凭证,将聊天记录与转账记录相互印证,形成完整、严谨的证据链,有力证明双方借贷合意与资金交付事实。
2024年6月20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潘某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律师志愿者当庭清晰陈述案情,逐项说明证据与法条依据,获得法官采纳。同月24日,法院作出判决,支持闫某全部诉讼请求,判令潘某限期偿还16800元借款。针对闫某“对方不出庭、判了不执行”的担忧,律师志愿者再次释明:生效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旦潘某逾期未履行,可直接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赴重庆。
案例评注
本案虽小,却为广大群众敲响三记法律警钟:
一、莫以“借钱”量友情,书面凭证是关键。“朋友有通财之义”本是美德,但若将“能否借钱”作为友情试金石,甚至碍于情义忽视基本手续,极易导致“人财两失”。真正的友谊应建立在相互尊重与合法保障的基础上,大额资金往来,立据为证不是“生分”,而是对双方权益的负责。
二、助人当量力而行,理性施援免后患。闫某月收入不高,却出于义气出借大额资金,反而使自身陷入困境。法律鼓励互助,但也强调意思自治与量力而行。超出承受能力的“慷慨”,不仅可能加重自身负担,也可能埋下纠纷隐患。
三、维权须依法循道,巧用规则减诉累。面对跨地域纠纷,不少当事人望而却步。本案借助“法润老兵”平台,通过电子证据固定、管辖权依法灵活运用等方式,实现“家门口维权”,有效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彰显了法治服务的温度与智慧。
“法润老兵”不仅为闫某追回了借款,更传递出清晰的法治信号:尊崇与关爱,需要制度与法律来支撑;而每一名公民,也都应学会用法律武器,守住自己的权益底线。
本报记者邢晓瑞 见习记者袁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