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省高院发布2024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

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彰显

  近日,省高院发布2024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并同步公布了年度十大典型案例,这是省高院连续第7年发布典型案例。白皮书以促进行政复议发挥主渠道作用为视角,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全省行政审判工作的情况。
  白皮书指出,2024年,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坚强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下,全省法院深刻把握新时代依法治国方略,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为契机,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支持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通过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有机衔接,促进行政复议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力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

行政争议解决渠道优化

  在行政审判方面,全省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同比有所下降,上诉率呈下降趋势。2024年,全省法院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共计10620件,同比下降5.88%,审结10002件。全省法院一审行政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0.64个百分点。案件所涉行政管理领域相对集中,新收行政诉讼一审案件5778件中,资源、城建、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乡政府成为排名靠前的领域。同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数呈下降趋势,不准予执行率有所下降。全年共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844件,同比下降3.81%,其中裁定不准予执行172件,占结案总数的9.33%。
  行政复议方面,全省法院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日益彰显。2024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283件,同比增长138.5%,其中新收11797件,同比增长142.8%。全省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结案件10778件,受理后审结7591件,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到91.2%。在受理后审结的案件中,以复议决定确认违法、撤销、变更、责令履行法定职责2023件,行政复议决定直接纠错率为26.6%。案件涉及领域和事项相对集中,主要领域包括市场监管、公安、自然资源、房屋征收补偿、人力资源;主要事项涉及举报投诉、行政处罚、行政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征收。

府院联动促复议提质增效

  过去一年,全省法院立足工作实际,通过多维度实践探索,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有机衔接,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方面,全省法院持续推动完善该机制,并倡导向复议机关延伸,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化解矛盾的优势。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建立庭前会商、庭中发声、庭后总结的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实现辖区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帮助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选择行政复议渠道解决争议。全省法院通过座谈交流、协调会商等方式及时通报行政争议高发频发涉诉情况,进行重点执法领域风险提示,推动复议机关重点发力、依法履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宽口径、高效率、低成本”优势。晋城市两级法院协同复议机关妥善处理公积金发放、房地产纠纷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旁听庭审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了行政应诉能力。省高院连续5年邀请省直和中央驻晋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各市相继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晋中市两级法院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行政案件,开展“一季度一旁听庭审活动”,推动涉及药品监管、违法占地等特殊领域行政案件的公正审理。
  会商协同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凝聚了司法合力。省高院积极推进“法院+N”行政争议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各自优势。与省司法厅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会商机制,不断提升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法治化水平;与省总工会推进“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机制,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
  司法建议机制方面,全省法院延伸行政审判监督依法行政的效能,针对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发出司法建议68份。例如,某市人民政府在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时存在用语不当问题,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向其发送《关于完善政府文书的司法建议书》,作出规范指引。

四项建议助复议工作再升级

  全省法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建议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时代对行政复议新要求、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新期待,更好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
  具体建议包括:不断强化复议程序解决争议的实效性,确保一次性、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要突破书面审查局限,主动调查收集关键证据,正确认定关键事实;适当扩大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提升化解纠纷能力;细化调解和解机制,加大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力度。
  在提升复议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化水平方面,省高院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实现行政机关系统内部有效监督。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完善以行政复议委员会为主要组织形式的咨询机构,开展分析会商,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强化复议决定释法说理,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和专业性。同时,要不断规范复议工作的内部管理,推动复议工作科学化、现代化迈上新台阶。提升复议案件办理平台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为复议决定决策提供支撑和帮助;落实复议工作责任制,优化核心质效指标,督促复议工作人员依法履职。
  在强化复议决定的执行力方面,要树立和维护复议决定的权威性。建立生效复议决定执行督办制度,建立生效复议决定执行公示平台,将履行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涉及公共利益、群体性事件的生效复议决定,统筹落实执行措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生效决定的法律效力。

  本报记者曹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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